2020-09-28 18:23點擊數(0) 加入收藏
項目編號:WL2020ZZ143
受委托,現將敦煌市醫院房屋整體公開租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
所在位置 |
面積約 |
年租金掛牌價 |
租賃保證金 |
租賃年限 |
經營范圍 |
場地現狀 |
租賃押金(萬元) |
1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第一間房屋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由東向西第一間房屋 |
41.00 |
22.50 |
10.00 |
3年 |
符合醫院經營管理要求,禁止經營醫療類行業。 |
閑置,水電暖齊全。 |
3.00 |
2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第五間房屋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由東向西第五間房屋 |
76.00 |
僅限于經營清真餐飲 |
二號餐廳(清真餐廳),經營中,水電暖齊全。 |
||||
3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第六間房屋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由東向西第六間房屋 |
38.00 |
符合醫院經營管理要求,禁止經營醫療類行業。 |
閑置,水電暖齊全。 |
||||
4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第七、第八間房屋 |
敦煌市醫院職工宿舍樓下由東向西第七間、第八間房屋 |
176.00 |
僅限于經營餐飲 |
一號餐廳,經營中,水電暖齊全。 |
二、承租方資格和條件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承租方確定方式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四、租賃須知
1.公告期: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9日17時止。
2.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2020年10月19日17時前,按規定交納租賃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租賃保證金確認到賬后,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租賃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未承租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本次租賃標的以現狀整體租賃,意向承租方應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現狀,并到相關部門咨詢。參與競租則視同已經實地踏勘和咨詢,確認了租賃標的范圍、面積、瑕疵等現狀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賃公告的全部條款。自行承擔租賃后的全部風險和責任。
4.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一年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務費并簽訂《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方相關約定為準),已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在扣除承租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轉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剩余租金按《租賃合同》的約定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按期支付。否則視為承租方放棄承租,出租方按違約處理,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掛牌出租。
5.承租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如承租方不能按規(約)定使用租賃標的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6.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改變租賃標的經營范圍,承租方若需轉租租賃標的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實施,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標的轉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7.租賃標的運營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暖等費用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按時交納。
8.租賃標的在辦理移交時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租賃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9.承租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交納租賃押金。
10.租賃標的相關的維修、改造以及水、電、暖等配套設施接入應征得出租方的同意,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維修改造不得改變或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
11.其他詳見《租賃申請與承諾書》《租賃須知》《租賃合同(待簽)》等文件。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酒泉市肅州區盤旋東路83號
聯系方式:閆經理 0937-5818625 13893751795
殷經理 18109371655
網 址:甘肅省產權交易所www.00011019.com
甘肅省產權交易所
2020年9月28日